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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終極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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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終極意義是什麼?”這一問題中至少包含了三個先驗的預設:

人生的終極意義是什麼?

預設一:“終極”存在,即萬事萬物背後存在一個絕對的、不變的最終本質。

預設二:“目的”存在,即默認了人生是有意義的,這個意義似乎是一個外在客體,我們需要去向外認識、把握。

預設三:暗示了我們能夠認識、把握這個“終極目的”。

下文我將逐一考察以上預設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我個人的見解。

一、目的問題

目的一詞,其漢字淵源爲“目”與“的”二字以動賓關係構成。其中“目”指的是用眼睛看,“的”指的是射箭的箭靶。

目的是一個典型的動詞名詞化的現代漢語詞組,它最早指的是用眼睛去瞄準一個箭靶的動作過程,後來泛指任何行爲主體努力想得到的某一客體。比如,我努力學習的目的是考上名校,其中“我”是行爲主體,“考上名校”是我想得到的客體。

在英文中,目的可以譯爲destination。其中de爲加強語義的前綴,stin意爲站立,ation是名詞後綴,destination意爲某種堅定站立在別處不變的事物,一種目標、終點。

從上文的詞源學追溯中,我們會發現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的語言裏,對於“終極目的”的認識似乎都是將其視作某種外在的東西,是一個不變、穩定的本質事物。似乎我們只要超越了現象去把握這個本質就能達到人生的圓滿了。

可是這個“終極目的”真的存在嗎?如果存在,它到底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它應該通過理性還是超驗的感覺,亦或是信仰去把握?從柏拉圖的理念世界,康德的道德絕對指令到邊沁的最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再到克爾凱郭爾的信仰一躍。哲學家們似乎一旦陷入了對價值、目的、意義等問題的本質討論,就走向了空中樓閣,變成了形而上學的抽象,言語上的遊戲。

試想,如果這種先驗客體存在,爲什麼哲學家們的努力會屢屢失敗呢?這裏我們不妨擱置對目的的本質討論,而轉向對目的的現象進行直觀並加以描述。即從一種規範性(Prescriptive)轉向一種描述性(Descriptive)。

人類的目的、意義、價值這三者都表現爲一種意識主體對客體進行投注的結果。

例如,石油是一種棕黑色的可燃粘稠液體,它本身沒有價值,人類作爲意識主體對其中立的物理屬性進行投注,認爲石油可以給人類的生產活動提供化學能動力,所以人類判斷石油(對人類)是有意義的,石油的目的是爲人類所利用,石油(對人類)有價值。

同理,對於努力學習這件事,其本身是中立且無價值屬性的,不同的意識主體對這個客體進行不同的投注產生了不同的結果。不喜歡學習的同學認爲努力學習是痛苦的,而對於熱愛學習的同學來說,努力學習又是有價值的、有意義的。

如此看,意義、目的與價值本身都依賴一個或多個意識主體的賦值,而非一種既存於客體的客觀屬性。

我們還可以繼續舉例,一位女性長了特定的五官特徵,這種五官特徵本身只是中立的。隨後審美主體對這種五官特徵進行了審美判斷,得出她是美的或是醜的,但美醜並不是來自於這位女性身上某個客觀的屬性,而是來自審美主體的投注(美學領域)。

一個人做了某件事情,這件事情只是一種實然存在。隨後道德判斷主體對這件事情進行了道德判斷,得出這件事是道德的還是不道德的,一件事的道德與否並非依賴於這件事身上神祕的形而上屬性,而是來自道德判斷主體的投注(倫理學領域)。

那麼我們便可以如此說,人生的終極意義本不存在,這種不存在指的是它不存在於某個既定的先驗客體,你既把握不了它也認識不了它,它只是人類個體對其進行賦值的結果。

二、休謨問題

前文我提出了一個思考路徑,即擱淺、懸置對價值、目的、意義問題的本質討論,進而對其進行現象描述,以描述性代替規範性來解決目的問題,並得到了一個基本結論:人類的目的、意義、價值這三者都表現爲一種意識主體對客體進行投注的結果。

作爲一個價值論上的假想,這個定義勢必要經受住倫理學上休謨問題的考驗。休謨問題指的是該如何聯繫起“是”與“應該”之間的鴻溝。一言以蔽之,休謨敏銳地發現了實然命題與應然命題之間存在的斷裂,“世界是什麼”與“世界應該是什麼”是兩回事,實然命題可以判斷真假,然而應然命題不能判斷真假。如,他是不是在撒謊可以判斷出真假,命題爲真,他的確撒謊了,命題爲假,他沒有撒謊。然而他應不應該撒謊卻不能判斷真假。

根據之前我對價值問題進行的現象描述,價值表現爲意識主體對客體的投注。如此看,傳統應然命題之所以不能判斷真假,其根源在於我們忽略了意識主體、判斷主體的存在。換言之,所有應然命題其實只是一種被閹割了判斷主體的實然命題。

他應不應該撒謊的確不能判斷真假,但是(有一些人認爲)他應不應該撒謊就能判斷出真假。如此就能把應然問題需要構建的龐大體系變成了在現象上可判斷真假的實然問題。進一步,我們還能將政治哲學、法哲學、倫理學與美學統一在價值論的範疇內,將人們的正義感、道德感與美感問題整理爲人們主體投注的結果。

一個政治體制好還不是好,就從政治哲學的討論轉變爲不同利益集團對話語權的爭奪;一部法律正義還是不正義,就從法哲學的思辨轉變爲不同正義觀念的辯論;一個人做的事對還是不對,就從這件事原先抽象的道德屬性判斷轉化爲判斷主體對它的投注;一個人好看還是不好看,就從一個人的客觀相貌評價轉化爲不同審美主體間審美趣味的比較。

一旦將抽象的形而上屬性懸置在空中,我們就能看到現實生活中冷酷的事實。一切意義、價值、目的本身不過是一場意識形態的戰爭。以道德問題爲例,在某些文明中婚前性行爲是絕對的禁忌,然而在另一些文明中婚前性行爲則是無可非議的私人生活自由。我們很難找到婚前性行爲這件事身上某種不可捉摸的道德屬性,我們看到的不過是不同意識主體對其進行不同的賦值結果。

三、結語

在此我們便可以對回答開頭的三個預設進行批判。

預設一:“終極”是否存在並不重要,也許它存在,也許它不存在,至少目前來看,對“終極”問題的討論毫無結果,我們不如對其進行懸置。

預設二:在完成了對“終極”的懸置後,在現象描述中,“目的”並不是以一種外在的客體上的屬性而存在的,而只是人類主體後天賦予的結果。

預設三:世界上絕沒有任何現存的“終極目的”可供你直接拿來使用,而是你主動賦予世界的結果,是人爲世界立法。

這些認識即意味着:世界上沒有人有資格對你的人生指指點點,你可以從此奪回定義自己的主動權。

的確,因爲價值是一種投注的結果,我們需要坦然的是人類瘋狂地渴望着得到他人的投注。逼瘋一個人最快的辦法就是將他置身於漫漫的陌生人羣中,讓他爲了得到別人的注意做出各種出挑的動作,再令其他所有人都對他視而不見即可。

當我們看到自己和別人相差無幾的作品擺在一起時,如果別人得到了海量的美譽,你卻連一句批評都沒有收到,這種感覺會十足地扼殺一個人的意志力。精心編輯的朋友圈被徹底淹沒在時間線上,卻看到別人隨手分享的動態被轉發無數次,沒有人能在遭到無視後仍然感到無動於衷。

哪怕是看似不在意世人目光的哲人,其實他們在著書立言時,也渴望着後來者能翻開他們的作品,以求精神共鳴。殺死一個人最好的辦法並不是辱沒與詆譭,而是無視。

但終其實質,你需要發現你自己就可以做那個意識主體。當你花更多的時間獨處,將關注投射到自己身上時,你就能明白,最幸福的一生不過是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去度過的一生,而非套用某種固定的成功模板。去自信地生活吧,這種自信即是選擇去自我關注,自我認識。

人生有“終極意義”嗎?當你開始思考的時候,它已經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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