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你所行,愛你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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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期《奇葩說》中有一個辯題是:
“結婚前,我讓伴侶在ta的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有錯嗎?”
這個問題對很多人都很犯難。要加,顯得自己太金錢至上;不加,又少了一份安全感。
但我看到一個不標準但在我看來最好的答案:
其實當兩個人都在爲這個問題糾結時,感情可見已經不是那麼牢固了。
真正的感情裏,持有房本證的人會主動讓自己的伴侶也簽上她的名字,我的即是你的;另外一個人也完全不會去過多思慮這個問題,我都把餘生給你了,哪裏會去爭着加一個名字。
還相信愛情嗎?
這是現代人在這浮躁時代問的最多的問題之一。
有人說,爲何不信?活着就應該帶有對美好的期望,即使是自己求而不得,終生未能遇見,但不妨礙我相信這世上有真正的愛情。
我欣賞這樣的心態。
從童話裏公主和王子的故事,到焦仲卿和劉蘭芝的“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愛情總能給人無限的遐想。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在愛情和麪包前,我們總會兩難。
但你要相信有人可以給你三餐的溫飽,亦能在生活中給你點滴的歡愉;你要相信有人可以給你歲月靜好,現世安穩,亦能給你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美好。
大抵喜歡一個人都會如此:因爲愛你,所以我會奮鬥不止。
希望他努力的時候,你也能與他能並肩而立,一起經風霜,歷世事,憧憬着未來。
希望行你所行,愛你所愛。既能擁抱生活,又能嫁給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