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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怎麼出國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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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大學生如何規劃出國留學】

大學生怎麼出國留學

大學一年級

有相當大比例的新生並不滿意自己的學校或者專業。這些學生可以通過轉學申請,去國外的大學繼續讀相同專業或者不同專業的本科學位。與國內不同,美國院校春季、秋季甚至還有春季都會可能接收轉學生。並且在分數要求上比新生申請更爲靈活,很多學校不需要提交SAT成績,只需要提供託福成績即可。不過本科在讀的GPA是學校考量的重要指標,無論對申請學校檔次和轉學分數量都有決定性作用。所以絕對不要因爲不喜歡所在的學校和所學專業就荒廢學業。

二年級學生

二年級的學生更加清晰自己的選擇。如果決定要放棄國內的本科學習,那麼最好儘快準備託福成績和SAT考試,申請2013年春季轉學。美國學校衆多,並且申請材料、申請時間、學分要求都有很大差異。所以一定要做好信息查找和諮詢,在專業機構和老師的幫助下篩選好適合自己轉學的院校。排名較好的學校春季轉學申請截止日期一般在十月一日,要完成兩門考試、選校和申請資料寫作,日程是非常緊張的。

對於要繼續本專業學校的學生來說,時間略微寬鬆。2014年研究生入學的申請截止日期是2013年10-12月。所以這些學生有大概兩年的時間爲申請做準備。正因如此,他們將有機會通過自己的努力衝擊頂尖名校。託福、GRE、GMAT這些考試的信息大部分學生都是瞭解的,關於申請哪些專業需要參加什麼考試,可以進行深入的諮詢。容易被家長和同學們忽略的是專業背景的提升。一個各項成績優異的大學生不見得會受到國外教授的青睞。有條件的學生一定要多進實驗室,多參與論壇發表等等非GPA範疇的提升。

三年級學生

三年級再考慮轉學基本是不經濟不可行不建議的留學計劃。如果不是特殊情況,建議安心準備研究生申請,不願意繼續讀理工類語言類專業的學生也是可以根據自己興趣和背景適當轉專業申請其他學科的。申請2013年入學的研究生課程,申請日程已經非常緊張了。距離截止日期只有大約半年的時間。如果現在還沒有完成託福、GRE等考試,那麼將面臨GPA、G/T、選校、文書寫作等等幾座大山需要去跨越。所以,這半年必定是艱苦的半年。

【篇二:大學生如何申請公費出國留學】

一、公費出國留學條件:選派計劃

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爲加強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層次人才的培養,促進我國與世界各國的交流與合作,按照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選派辦法和年度選派計劃,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2005年計劃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在全國選拔各類出國留學人員7245名,其中:①以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方式選派810人;②按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選派424人;③按專項出國留學項目選派5099人;④按有關合作項目選派912人。

二、2011年公費出國留學條件:選派類別

1、高級研究學者

2、訪問學者

3、博士後研究

4、研究生

具體選派類別、資助期限及資助方式等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確定。詳細情況請查閱《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三、公費出國留學條件:選派學科

爲更緊密地配合國家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使國家公派留學的選派工作更具針對性,留學基金委將繼續重點資助七大學科、專業領域,即:通信與信息技術、農業高新技術、生命科學與人口健康、材料科學與新材料、能源與環境、工程科學、應用社會科學與WTO相關學科。具體學科及專業請查詢《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重點資助學科專業指南》。

同時,留學基金委將繼續鼓勵並支持其它學科領域的人員申報國家留學基金。

四、公費出國留學條件:申請條件

1、申請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業務素質並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爲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申請者應爲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政單位、科研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或註冊在讀學生。暫不受理無業人員、個體從業者及正在境外學習或工作人員的申請。

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後工作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3)具有相當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

(4)身心健康(須附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

(5)外語水平須達到留學基金委規定的標準,具體要求請見《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要求及有關情況說明》。

2、申請具體出國留學項目的,應符合有關出國留學項目規定的具體條件。

五、公費出國留學條件:申請辦法

凡符合本簡章及有關出國留學項目規定申報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

1、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按照“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並由留學基金委委託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以下簡稱受理機構)受理,留學基金委不直接受理個人及單位的申請。受理機構負責接受諮詢、受理申請材料及對材料進行審覈等事宜。各受理機構的地址及電話請上國家留學網查詢。

申請者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2005年版);

(2)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由單位負責人簽發和蓋有單位公章的《單位推薦意見表》;

(3)兩份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專家、學者出具並署名的推薦信(固定樣式);

(4)工作簡歷;

(5)獲獎證書複印件(若無可不附);

(6)國外單位邀請信複印件(若無可不附);

(7)身份證、職稱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

(8)外語水平證明覆印件(若無可不附);

(9)體檢表原件;

(10)有關項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

(12)《CSC出國留學基金申請人員信息一覽表》。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單位推薦意見表》、《專家推薦信(附件2-1)》、《專家推薦信(附件2-2)》、《出國留學專家評審意見表》、《CSC出國留學基金申請人員信息一覽表》等請從國家留學網下載(所有表格均爲WORD格式),並按規定填寫(具體請見附件四《關於準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申請者須向受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一式五份(原件一份,複印件四份)。提交材料時,須按規定交納報名費和評審費共計人民幣500元/人。

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機構構將具體提供有關諮詢並受理申請。受理申請截止日期爲2005年3月10日。

2、專項出國留學項目及有關合作項目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由各有關單位按項目要求統一組織申報並提交申請材料,留學基金委不受理個人申請。

部分項目如高校基礎課任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俄羅斯藝術類項目等,留學基金委將委託有關受理機構受理申請(具體項目請查閱附件五《通過受理機構申請項目一覽表》)。

其他項目由留學基金委按項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請。部分項目的遴選事宜,留學基金委將及時在國家留學網上公佈並將遴選通知發至有關單位,在此之前暫不受理申請。具體申請辦法請查閱《2005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指南》。

六、公費出國留學條件:評審、錄取

1、通過受理機構申請的項目

(1)受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內容包括:申請者是否符合規定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完整;表格填寫是否工整;有關名稱及代(類)碼是否準確、規範等。

(2)受理機構將於2005年3月15日前將審覈合格的材料統一寄(送)至留學基金委。

(3)根據“專家評審、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留學基金委將按項目要求組織同行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4)留學基金委擬於2005年7月31日前通過“國家留學網”、《神州學人》雜誌和有關媒體公佈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項目及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錄取人員名單,並將有關錄取材料(《錄取通知書》、《出國留學資格證書》、《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及《出國留學人員須知》等)通過各受理機構轉發被錄取人員所在單位。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到2007年底有效。逾期未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其他項目的評審結果將及時在國家留學網上公佈,錄取通知亦同時寄送申請人所在單位。

2、由留學基金委直接受理的項目,評審、錄取辦法將根據項目要求另行安排。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國家留學網站上公佈並同時通知有關單位。

七、公費出國留學條件:簽約公證、交存保證金

1、所有以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方式派出的留學人員必須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

2、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等事宜。協議書明確規定接受資助者的有關權利和義務,包括不延長留學期限、按期回國及回國工作至少兩年等規定內容。

3、爲保證協議的簽署和履行,留學人員應有二名具有經濟償還能力的經濟擔保人。

4、根據協議的要求,被錄取的留學人員應按留學基金委規定的程序和方式辦理交存保證金事宜。保證金金額根據留學人員單位所在地區、留學人員的類別、留學期限和前往留學的國別確定,金額標準一至四萬元不等。出國期限爲三個月的留學人員免交保證金。

5、留學人員按期回國並按規定履行義務,經留學基金委確認其有關材料後,其出國前所交存的保證金退還留學人員本人。

6、如留學人員不按協議規定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或違反協議中的其他約定,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向留學基金委償還相應的出國留學費用並支付規定的違約金。對按規定須賠償全部留學費用的人員,其出國前所交保證金不再退還本人;同時,本人或其經濟擔保人須另賠償和支付全部資助費用的不足部分及違約金。如不按規定賠償,本人或其經濟擔保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7、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其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發表、公開時,應註明或說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資助”。

八、公費出國留學條件:派出及管理

1、爲保證被錄取人員出國前外語水平達到規定的合格條件,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先向留學基金委提交外語合格證明和外方邀請信複印件,經留學基金委審覈並出具同意派出的函件後,方可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教育部出國留學人員上海集訓部、廣州留學服務中心辦理簽證等派出手續。

2、被錄取人員應遵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和《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在外留學期間,應自覺接受我駐外使(領)館的管理。

3、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留學人員派出後,其在國內原工作單位的工資、待遇等,應按照國家有關**制定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經費管理規定執行。

【篇三:大學生申請出國留學條件】

是否符合學校的要求

符合學校的要求是申請者順利出國的根本。如果不符合學校的要求,那麼不管申請者其它方面的要求如何出衆,達不到學校的要求就沒有辦法出國留學。申請者在確定自己的留學規劃之後,要對申請的學校進行仔細瞭解,包括需要提供的成績,需要達到的標準等,都要先進行詳細的瞭解。

學術成就

國外的高校對於參加比賽的級別也是很重視的。如果申請者曾經參加過藝術、體育類或者是自然科學的競賽,並且能夠取得好成績的話,也能夠讓招生的官員留下深刻的影響,增加申請人的錄取機率。

課外活動

招生官員除了想要知道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之外,更多的希望瞭解學生在課外的時候是如何度過的。有什麼樣的興趣活動。在學習和活動的過程中,如何與朋友相處。有沒有參加過社區服務或者是志願服務。

充足的經濟保障

對於留學生來說,想要出國留學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足夠的經濟保障。雖然現在國民生活水平也所提高,但是出國留學也還是一項比較高的花費,對於普通的家庭來說還是比較難以負擔的。隨着物價水平的普遍上漲,近年來,在國外留學的各項費用,不管是生活費還是住宿費等,每年都在上漲,所以對於國外的高校來說,也需要留學生有足夠的經濟保障纔會予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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