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格言24則
一、寧靜
一、寧靜來自內心,勿向外尋求!
二、放下過去的煩惱,不耽憂未來,不執著現在,你的內心就會平靜。
三、不嫉妒、不貪婪、沒有私慾,在所有情況下,內心都持有那份寧靜,這就是高尚!
四、不要把所得的估計過高,也不要嫉妒別人、羨慕別人,就得不到寧靜的心靈。
五、當一個人品嚐到孤獨與恬靜的美味時,便不會產生恐懼的和犯罪的行爲。
二、私慾
六、痛苦的根源是私慾,無論企求快樂、報復、或只企求長壽的慾望,都會導致痛苦。
七、慾望會導致痛苦,其主要原因乃是慾望永遠無法完全。
八、從愛慾產生憂愁,從愛慾產生恐懼,拔除愛慾的`人,既沒有憂愁,也沒有什麼恐懼可言。 三、束縛
九、固執某一件事物(或某種見解),而輕視其他事物是卑鄙的,智者稱它爲‘束縛’。
一○、沒有貪愛和憎恨的人,就沒有束縛。
一一、貪心是最猛烈的火,憎恨是最壞的執著,迷惑和錯誤的見解是最難脫逃的網,愛慾是最難渡過的河流。
一二、一個人應該捨棄憤怒,拔除傲慢,超越所有的束縛。不執著心靈和物質的人,內心可以得到真正的安寧,而不受外在的影響。
一三、聰明的人說:鐵、木頭和麻繩所做成的枷鎖,並不是堅固的束縛,迷戀珠寶、耳環、妻子纔是最堅固的束縛。
一四、所有的慾望,只有小小的甜味,而卻隱藏著相當多的苦惱。
一五、沉溺在愛慾的人,宛如兔子困在牢籠裏那般驚恐,爲束縛和執著所纏綁,長期受苦痛的折磨。
一六、被不正確的思想所困住,愛慾強烈貪圖感官享樂的人,慾望便加倍也增長,束縛也因而更堅牢。
一七、不可只依據邏輯、推論、或事物的外表來決斷事理。
一八、只有當自己知道某件事物的確不完善和錯誤時,你才能革除它。也只有當你自己確實知道某件事物是完善和正確時,你才能接受它,而且去身體力行。
一九、以不真實的事物爲真實,以真實的事物爲不真實,停留在不真實的思想中,永遠無法達到真實的境界。
二○、明智的人不易爲別人的想法所影響。
二一、不要被任何報導、傳統、或流言所左右。
二二、不要輕信別人的道聽塗說,不要謠言,不要絕對信賴一般書籍。
二三、不要輕信你自己的猜測,不要因爲和你的意見相同而就加以,不要隨便輕信權威。
二四、急躁地裁斷事理是不妥的。智者應該同時明察正確與錯誤兩方面。